
是还不至于到披头散发出去倒垃圾被喜欢的人撞见那么糗啦,不过其实也没有多好。
话说我今天无所事事,就莫名其妙的上了妈妈的车出去乱逛。没想到我妈竟然是要去超市,本来这也没什么,反正以我这种pattern行走天下也是不会有人多看两眼(干嘛没事这么贬低自己啊,是有多糟 -__-)所以也就大喇喇的下车啦。其实也还好啦,也不会到邋遢的地步咩,何况哪会那么巧会遇到熟人,你以为你拍戏啊,走到天涯海角都遇见。我告诉自己。

人真的是不可以嘴贱。好死不死就给我遇到了,而且还是那种级数满高强的帅。
遇到我妈以前的同事和她的儿子。可是我也算是认识那个aunty,不打招呼又实在说不过去。
就只好硬着头皮上场啦。趁着放空的空挡我用余光偷瞄了那个大哥哥一眼,嗯,好看,白白净净;再看看我自己,虽然我也算是蛮白的,但就是很想钻一个洞躲起来!

好啦。结论就是,我既希望那个哥哥记得我,又不想他记得的是我那个白痴的模样!
天啊好纠结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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